! 现在是
学生工作处
学生管理
思想教育
公寓中心
心理咨询
军事理论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  

                   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

1 、学生工作处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负责全院学生的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;

2 、负责全院学生工作总体规划,学年计划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;

3 、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形势与政策的教学工作;

4 、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培训、考核、评聘等工作;

5 、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;

6 、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;

7 、负责学生军训和军事教研室的教学工作;

8、负责贫困生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等工作的管理;

9 、负责对各系、相关学生工作事宜的协调与管理、检查与评估工作;

10、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的工作;

11、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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