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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考核制度

    一、 考核规定
(一) 考核课目
1. 集中军训:①理论考试:解放军优良传统、三大条令
轻武器知识、三防及战伤救护、军兵种知识、军用地图识别与使用、战术。⒅操作技能:轻武器射击和队列动作。
2. 理论教育:军事思想、现代战争特点,现代国防、高新技术武器、国际军事、专业军事。
(二) 考核方法:
1. 集中军训:轻武器以实弹射击成绩作为考核成绩,队列和战术在训练中由教员酌情评定成绩,其他课目在训练结束时进行1次理论考试。
2. 理论教育:全部课程结束后,进行1次理论考试或考查。
(三) 成绩评定:
1. 实弹射击成绩,使用10环胸靶,发射5发子弹,24环以下为不及格,25环以上为中等,40环以上为良好,45环以上为优秀。
2. 集中军训成绩评定为:不及格、及格、中等、良好,优秀五等。其总成绩包括实弹射击、操练考核和理论考试。总成绩在及格以上者计3学分。
3. 军事理论成绩采用五等级制,凡及格以上者计2学分。
(四) 考试要求:
1. 严格执行考试规则和纪律,防止弄假作弊。
2. 严格执行成绩评定标准,严格进行成绩登记,不得虚报。
3. 应按校课程表和军训团(军事教研室)统一规定进行考核,不得自行其事。
二、考试规则
1. 考生必须按时进入指定的考场,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者,不准参加考试,按无故缺考处理。
2. 考生只能带文具,不准带教材和参考资料入考场。
3. 考生按规定两人之间间隔一座位就坐,服从监考现场安排。
4. 不准交头接耳、讲话和传递任何信息,不准偷看别人试卷和草稿。有违犯、经警告不改者,安违纪或作弊论处。
5. 不准随意在考场内走动或离开考场,如有特殊情况,应先举手,经监考同意后,方可离开。不准两人同时离开,每次不超过5分钟,如离场作弊,应从严加重处分。
6. 如遇考题字迹不清,或有疑问时,应先举手,待监考解答。
7. 不准超过规定的考试时间。
8. 交卷后,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,不准在考场内逗留,不得想监考提问,监考也不予回答,并且不准再回考场。
9. 凡考试作弊者(包括相互作弊的双方学生),该门课程按零分记载,在登记成绩时注明“作弊”或“违纪”字样,列入其业务档案,该课不准补考,学生本人还应作出书面检查。
三、实弹射击组织和安全规则
1. 组织实弹射击时,应设靶场指挥员、警戒员、示靶员、记录修械员、发弹员、医务员等。各类人员的职责是:
靶场指挥员:负责设置场地、派遣勤务、组织指挥射击、监督全体人员遵守靶场规定和安全规则,处理有关问题。
警戒员:负责靶场警戒,严禁无关人员和牲畜进入警戒区,发现险情,立即想靶场指挥员报告。
示靶员:负责设靶、示靶、报靶和补靶。
记录修械员:负责记录,射击武器发生故障时进行排除和修理。
发弹员:按规定发放子弹、射击结束时收回剩余子弹,严禁丢失和个人存放子弹。
医务员:负责伤、病员的救治。
2. 射击前必须搜索靶场区域,派出警戒、设置警戒旗,确保实弹射击安全。
3. 射击前要验枪,严禁枪口对人,没有指挥员的命令不准装子弹,不准将装有实弹的武器随意放置或交给他人,报靶时不准搬弄武器。
4. 射击前应将开始射击、报靶和终止射击的信号向全体人员宣布。
5. 射击场应标示出发地线和射击地线,无关人员不得越过出发地线。
6. 发出射击信号后,示靶人员应迅速隐蔽,未经指挥员许可,不得越出靶壕,指挥员未接到靶壕内发出的信号,不得下令射击,射击中如发生特殊情况,指挥员应下达“停止射击”的口令,此时射手应关上保险,枪支置地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吉林体院军事理论教研室


 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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