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吉林体育学院军事教研室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,全面承担学院的军事学科建设任务;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,努力抓好学院的国防教育工作。
二、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,不断加强政治素质。
三、 军事教研室实行集体领导,分工负责,主任负责全面工作,副主任根据分工在主任的领导下,抓好分管工作,重大问题在集体讨论研究后,报请学院党委批准执行。
四、 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定教研室长期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,并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;教研室副主任教学管理及工作,同时,协助主任抓好教研室日常工作。
五、 军事教实验格准守军事教研室的管理规定,根据军事理论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,完成军训及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,同时,对自己所分担的工作和教研室分配的其他工作认真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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